叉車在進行使用時會有其額定的起重量,這里是指貨物重心到貨叉前壁的距離不能大于載荷中心距時,允許起升的貨物的重量,主要是以噸來表示,叉車中當貨叉上的貨物重心要是超出了規定的載荷中心距離時,由于叉車縱向穩定性的限制,起重量應相應減小。
叉車的載荷中心距離主要是指在貨叉上放置其標準的貨物時,其重心到貨叉垂直段前壁的水平距離T,以mm(毫米)表示。對于1T到4T叉車規定載荷中心距為500mm。
叉車的起升高度,主要是指在平坦堅實的地面上,其叉車滿載,貨物升到的位置時,貨叉水平段的上表面離叉車所在的水平地面的垂直距離。門架傾角是指無載的叉車在平坦堅實的地面上,門架相對其垂直位置向前或向后的傾角。
叉車在運行時其的起升速度通常是指叉車滿載時,其貨物起升的速度,提高起升速度,可以提高作業效率,但起升速度過快,容易發生貨損和機損事故。目前國內叉車的起升速度已提高到20m/min。
叉車提高行駛速度對提高叉車的作業效率有很大影響。對于起重量為1T的內燃叉車,其滿載時行駛速度不少于17m/min。當叉車在無載低速行駛、打滿方向盤轉彎時,車體外側和內側至轉彎中心的小距離,分別稱為小外側轉彎半徑Rmin外和小內側轉彎半徑rmin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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